東莞商標續展指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
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
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商標續展的重要性
(1)專用權的延續
可以繼續享受十年時間的法律保護(十年期滿后還可進行續展),其他任何人均不得擅自使用。
(2)避免他人搶注
避免自己苦心設計、經營的品牌被他人搶注,陷入自己所創的商標卻不能使用、甚至還要支付賠償費的尷尬境地。
(3)商標增值
注冊后的商標只有在不斷使用和推廣的過程中才會在消費者中獲得認可,建立自己的品牌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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